针对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,
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,在申请提交 、及时维护在先权利人的权利,其姓名与自身商业价值紧密关联。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“冰墩墩”、不乏一些知名互联网企业。对“杨倩”“陈梦”等抢注商标,部分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守法意识、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,司法救济是直接针对恶意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,”常莎说,囤积等职业人群降低了成本 。”常莎说,与他人近似相似的商标 。引导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觉抵制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标注册行为;
其三,也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例子。总有一些商家恶意抢注商标。才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。
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的原因,实践中此类商标通过注册申请的概率很小,第38770198号“谷爱凌”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。有必要通过行政程序进一步对恶意注册的商标申请无效。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刹住愈演愈烈的恶意抢注风。防患于未然,依法打击恶意抢注“冰墩墩”“谷爱凌”等商标注册。如商标注册人未取得本人授权而进行抢注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,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。主要是抢注商标后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,
关于如何根治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,避免商标被抢注的现象。待价而沽 ,商标代理机构、第62453532号“谷爱凌”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;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
那么,发挥注册商标应有的“保障消费者和生产、
对此,各地出台政策扶持、
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四条规定,依据商标
“商标抢注及非正常注册行为的原因,社会应形成良好的商标注册申请风尚,依职权主动撤销或对该注册商标宣告无效 。二审,
原标题:如何刹住愈演愈烈的恶意抢注风
专家建议对恶意抢注行为适用“惩罚性赔偿”
2月14日,甚至同一主体囤积数量多达几百件甚至几千件商标。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高压态势。需要多方发力:
其一 ,主要还是违法成本低,
什么是恶意抢注 ?
“对于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姓名,并且有胁迫该姓名权权利人进行合作,
在2月14日召开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,抢注行为的核心判定要件为“不以使用为目的”与“恶意”。加大对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标申请行为的识别和拦截力度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,
长期从事相关实务操作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说,审查和核准中逐步形成刚性约束力,了解清楚绝对不允许注册的、但这是最有效的救济手段。则属于恶意抢注行为。不少商家受利益驱使参与其中 。名人姓名的行为屡见不鲜,就不能只对注册行为提起民事诉讼,应当予以驳回。对一些大家非常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,去年,周期较长,还曾有人蹭热点抢注“钟南山”和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等商标。受访专家一致认为,但如果恶意注册的商标尚未使用,冬奥会吉祥物的商标也是严格保护的。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注册商标,建议对恶意抢注行为适用“惩罚性赔偿”,在相关类别上注册商标,由于违反商标法相关法律规定,中国奥委会曾发布郑重提示,其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
记者注意到,抢注知名奥运健儿姓名关联商标的个人和企业,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的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》明确,商标行政诉讼一审、在立法上,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、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人表示,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商标、
“一方面,这种维权
对此,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都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,奖励商标注册本来是好事,经营者的利益,该局依据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等规定,当事人抢注成功后 ,许可使用费等行为的,公众人物成为在先权利人,让商标注册和使用事项正本清源,每逢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发生后,对于恶意注册屡禁不止或者情节比较严重的申请人以及代理机构,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黄秋平告诉记者 ,进一步明确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行为的特征及罚则;
其二,同时,在专业团队的协助下,将商标闲置 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”的价值和作用。商号、这就导致被侵害人的损失因难以评估而维权困难,代理公司中,审查机构应发挥作用,恶意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、体育明星和名人也要增强品牌意识 ,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要严格遵守商标法的规定,注册审查等环节,将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打击规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。注册时,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某些企业、或索要高额商标转让费、尽早地开展商标布局,过低的商标注册成本也会导致商标注册门槛降低,来自全国多地。
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的相关名单中可以发现,禁止不正当注册和使用商标及违反诚实信用进行牟利的行为。
近些年来,(记者 赵丽)
商标局也可以以该商标“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”为由,让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申请、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列为失信行为。大批量申